但是……先賺著唄!
就當是做好事了。
自己能憑借功德過上好日子,也順帶在能力范圍內(nèi)幫一幫別人,造福一方。
不過,馮山并不是很想接這個合作。
畢竟他也不缺錢了,馮家已經(jīng)很有錢了,沒必要再去擴大規(guī)模。
這就是真正的商人。
他們不會把利益全攬在自己手里,而是只賺自己能力范圍內(nèi)的錢。
關鍵是做生意,要減少敵人,多交朋友。
按照李云的要求,開設連鎖藥房,遍布余杭,這無疑是得罪同行的事情,會讓他們沒飯吃。
斷人財路,如sharen父母,為了這點小錢,沒必要做這么絕的事情。
還是李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,最后以李云的名義開設藥房,馮家出管理人員,負責幫忙運營,收益也歸李云,他們只代收工資和代發(fā)工資。
這就相當于馮家免費幫李云開連鎖店,對此,李云當然不同意。
錢債好還,人情債難還。
在一番拉扯之下,馮山還是收了一成干股,而且藥店的一切支出都由李云負責。
就相當于李云出錢,讓馮山給他開店,并進行運營,一成的干股就算是辛苦費了。